学院规定: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、烟酒等年货节礼
湘西职院党字[2013]29号
中共湘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、
烟酒等年货节礼的通知
学院各部门:
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继续落实好中央、省委、州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,确保全院教职工渡过一个欢乐、文明、详和、节俭的节日,现将“两节”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通知如下:
学院各处室、系部、馆所及工会、群团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。
1.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、烟酒、水果、食品、花卉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(慰问困难职工不在此限);
2.严禁用公款购买、印制、邮寄、赠送贺年卡、明信片、年历等物品。
3.严禁用公款杀年猪、吃疱汤和公款吃喝、相互宴请;
4.严禁用公款购买、发放、赠送各种购物卡;
5.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补贴、奖金、实物;
6.严禁公车私用、违规驾驶公车;
7.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、娱乐等活动;
8.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贵重物品;
9.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。要严肃财经纪律,强化审计监督,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,一律不予公款报销。
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执纪监督,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的,要严肃查处,并按规定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把主要精力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、人才培养水平和解决学院发展过程中具体问题上,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校风,全力维护学院和谐稳定。
二○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
| 中共湘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印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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